5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江对此解释称,“意见稿特别注重对承租人的。”其实,如果仔细阅读文件的话就能发现,住建部这份文件除了规范租赁市场外,也为后续发展做铺垫。 住建部这份文件主要强调了对于承租人的。对于现今租赁市场的一些法律空白地带做了填充。同时,也不乏对于租赁市场发展的。 文件第十条明确提出,“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走高,房屋出租人也乘机加价。因为房价上涨势头过猛,许多出租人都不愿意签署长期租赁合同,生怕自己的房屋落后于市场价让承租人得了便宜。因此,半年一个价甚至一季度一个价的市场现象在过去几年屡见不鲜。未来,承租人不用再担心房东的频发加价。 文件第十一条指出,“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三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直辖市、市、县人民应当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放眼我国现今的租赁市场,房东一般都不愿签长租协议,因为房价上涨速度太快(这是重点打击的现象),房租涨幅跟不上房价。现在的房价已经高出天际,中国国内房地产市场平均1:500的租售比,国际上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才1:200或1:300。显然,中国房价泡沫十分严重。 此外,这次住建部发文中含金量最高的非第十莫属。第十,“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作为承租人有稳定住所的凭证。承租人可持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并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 看清楚了没?“经备案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作为承租人有稳定住所的凭证。”这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而言无疑是巨大利好。外来务工人员想要享受当地公共服务都需要有稳定的住所凭证。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工薪族想在大城市买房基本不现实。但自己为了城市发展又做出了巨大贡献,到最后却因为所谓的“稳定住所”而无法享受大城市的公共服务,这也是导致许多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感觉被冷落,找不到归属感的根源。 最重要的一点是,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享受有关金融、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可依法将住房租赁相关收益设立质权,这有助于扩大租赁房源。 很明显,有意要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房地产租赁服务公司改善我国的租赁市场。依靠专业化实现行业规范化是住建部这份文件的核心思想。 潜心从事于高端公寓服务式公寓优帕克集团就属于文件中提到的“住房租赁企业”的典型代表。秉承为异地客户找回“家”的经营,优帕克服务式公寓所追求的服务精益求精赢得了分散式公寓领域行业的地位。 目前,租赁市场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而言并不是什么大市场。但是,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后,房地产销售市场火爆景象开始降温,存量时代已经。平均租售比1:500虽然暗示房价存在泡沫,但同时也意味着租赁市场依旧保持着房地产理应具有的居住属性。 未来的市场属于租赁市场,未来的租赁市场属于专业企业。房地产要回归居住属性,房地产租赁企业更需以“家”为本。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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