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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基站风波运营商停止服务 律师:不能侵害居民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10-24 4:48:44 人气: 标签:运营商服务

  梦见杀人流血(原标题:增设手机信号设备?成都一小区业主意见不一 律师:运营商不能因部分居民投诉,而侵害其他居民通讯权)

  10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华邑阳光里小区门口的一则“公示”,引来业主驻足观看和讨论。该公示称“因接到物业通知,有居民投诉在小区内的移动手机信号设备,干扰了部分业主的正常生活,经沟通,解释无果,三大运营商将中断、停止小区内所有移动手机信号设备的运行”。

  12日中午,记者来到该小区。部分业主反映,“基站是否危害健康暂且不论,但运营商在楼顶搭建移动信号设备,应首先征得所有业主同意。”“我们买了房子,楼顶是我们的公共区域。”另一部分业主则提出,“不管是拆还是建,希望恢复原先的信号。”

  记者了解到,最新进展是,郫都区相关部门委派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小区的基站电磁辐射进行检测;小区物业表示,接下来将对设置信号设备一事进行公示,再组织业主投票表决。对此,律师表示,不能因部分居民投诉而侵害其他居民的通讯权。

  家住华邑阳光里小区的陈先生最近很是“苦恼”,因为他们小区内外的手机信号突然减弱甚至消失。他告诉记者,小区里手机信号一直不好,现在因为一些矛盾,更加受影响。“进了楼道后信号直接从4G掉到2G。”

  10月初,小区部分中老年业主质疑“新增通信基站”,辐射量大,会影响身体健康,随后这部分业主集体向小区物业反映、投诉,要求撤掉基站。在此过程中,业主曾阻碍工程人员安装移动信号设备。

  郫都区信息数据中心及通信企业多次沟通、解释后,仍无法取得业主的支持和理解。最终,郫都区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和铁塔公司发声明称,将中断、暂停该小区内所有移动手机信号设备的正常运行。

  12日中午,记者在该小区门口看到,很多业主在讨论“基站建设”问题。业主王女士称:“小区物业并没有告知业主要新增基站,而且基站数量和辐射量的问题也没有公示,担心辐射影响家里老人和小孩的身体健康。”记者问“辐射大”这个说法从何而来,王女士却说不清。

  对小区内另外一部分业主来讲,运营商“断信号”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陈先生称,自己是做房屋销售的,手机信号差甚至没信号,很容易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基站不管是拆还是建,能恢复之前的信号就行。”

  华邑阳光里小区共有3800多户业主,入住率大约为70%。“如今,因为基站问题,小区都快成网红了!”在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记者见到一位物管负责人。他告诉记者,针对此事,物业会组织小区业主进行“支持”或者“反对”的登记投票,至于最终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记者看到,小区门口的公示明确写着,公示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若投票结果大多数业主不赞成增设基站,三大运营商是否会如告示里所称,“中断、暂停该小区内所有移动手机信号设备的正常运行”,致使小区无法拨机和上网?

  就华邑阳光里小区基站风波,记者专门咨询了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界平。朱律师表示该小区基站问题从法律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涉及到房屋楼顶的所有权问题,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的楼顶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该部分共同享有。”朱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人支付使用费。”

  朱律师告诉记者,“法律法规之所以这样,主要是考虑国家建设的顺利推进,要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根据《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朱律师认为,“不能因部分居民的投诉,导致对其他居民通讯权的侵害。”

  “如果小区业主确有证明,电信运营单位建设的基站侵害到了业主的健康权,业主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要求电信运营部门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朱律师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就要优先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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