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月18日公示了2019年合肥市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名单。 11月19日,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月18日公示了2019年合肥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公示指出,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方案的通知》(合人社秘〔2019〕180号)文件,经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11部门联合会审,报经市同意,现将2019年合肥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169家)予以公示。 据了解,2019年8月9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了《合肥市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方案》,方案,2019年申请认定为困难企业必须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2018年度生产经营亏损或2019年连续三个月出现亏损,有未执行完或2019年新签订的生产订单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等基本条件,推背图原文但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宣告破产、恶意拖欠工资、吊销营业执照、失信企业和受环保处罚企业不在范围之内。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将企业名单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将与发改、经信、财政、商务、环保、税务等部门联合会审,最终确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困难企业名单,落实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资金按照6个月2018年末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7500元)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确定,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2019年度只能享受实现保险费返还或稳岗返还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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