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消息,3月22日,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在商务部举办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二次线上专题培训班上表示,中国已完成RCEP的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泰国也已批准协定。RCEP所有国均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批准协定,推动协定于2022年1月1日生效。目前协定中涉及中方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已有613条完成实施准备,占全部义务的87%。 RCEP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历经8年、31轮正式谈判,于2019年11月整体结束谈判。2020年11月1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东盟10国、日本、韩国、、领导人共同下,正式签署RCEP。目前,各方都在抓紧推进协定的核准生效工作。 RCEP是各项指标领先全球的超大自贸区。15个国总人口达22.7亿,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 、国务院对RCEP生效实施工作高度重视,那么企业如何抓住RCEP带来的发展机遇呢?又面临着哪些机遇和挑战呢? 据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RCEP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4个部分的承诺表共56个附件组成,共计超过1.4万页,内容十分庞大,议题覆盖广泛。 第一,RCEP各普遍实现了较高的化水平。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主要产品是生效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有望在较短时间内惠及企业和消费者。 从间的零关税水平来看。我国对东盟十国、、承诺的最终零关税税目比例均为90%左右。除老挝、柬埔寨、缅甸3个最不发达国家外,其余东盟、、对我承诺的相应比例均略高于我承诺比例。我对日本、韩国承诺的最终零关税税目比例均为86%,日韩对我承诺的比例则分别为88%、86%。 从企业关注的具体享惠产品来看。以几个东盟主要国家为例,如印尼在原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就加工水产品、化妆品、塑料、橡胶、箱包服装鞋靴、大理石、玻璃、钢铁制品、发动机、电视、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等对我取消关税。马来西亚进一步就加工水产品、可可、棉纱及织物、化纤、不锈钢、部分工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汽车、摩托车等对我市场。菲律宾进一步就医药产品、塑料及其制品、化纤及织物、服装、纺织品、鞋、玻璃及其制品、钢铁制品、发动机零件、空调、洗衣机等机电产品、汽车及零部件等给予我零关税待遇。我国也在原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就菠萝罐头、菠萝汁、椰子汁、胡椒、柴油、部分化工品、纸制品、部分汽车部件等对东盟市场。如果想要了解各的具体降税数据,可以登录自贸区服务网,下载货物减让表进行查询,可以直观地看到关注产品的降税幅度和期限。 第二,RCEP在货物贸易领域的另一大亮点是原产地累积规则。如果说RCEP货物关税减让承诺是规划了国家层面的降税安排,那么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就是对企业层面如何享惠制定了新指南。原产地累积被广泛称为RCEP货物贸易领域最亮眼的。 根据原产地累积规则,在确定产品原产资格时,可将各RCEP其他国的原产材料累积计算,来满足最终出口产品增值40%的原产地标准,从而更容易享受到优惠关税。相关原产地规则的具体和实际操作问题,稍后将会有海关总署的专家为大家详细。 总之,原产地累积规则有利于我进一步扩大出口,有利于促进中间产品贸易,有利于稳定和强化区域供应链,是企业必须要认真掌握的。 第三,在货物贸易便利化方面,RCEP各还就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达成了一系列高水平的规则。随着这些便利化规则的落地,RCEP将显著降低域内贸易成本,提升本地区的产品竞争力,逐步发挥贸易创造效应,给企业带来更多商业机遇,也给消费者带来更多选择和实惠。 服务贸易和投资同样是RCEP市场准入领域的重点内容,各服务贸易和投资水平显著高于各自“10+1”协定,显著提升了区域内服务贸易和投资化和便利化水平。 在服务贸易方面,中方服务贸易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的服务部门数量在我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管理咨询、制造业研发等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其他RCEP国也承诺提供更大市场准入,有些国家还承诺对部分服务部门作出全面。从中方重点关注的服务部门来看,RCEP其他各方在建筑、工程、旅游、金融、房地产、运输等部门均承诺较大程度的,为我企业“走出去”、扩展区域产业链布局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投资方面,RCEP投资章对原“东盟10+1贸易协定”投资规则进行整合升级,在投资市场准入和投资等方面作出了全面、平衡的投资安排,实质上形成了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投资协定,有助于营造更加稳定、、便利的区域投资,为本区域吸引外资、促进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投资市场准入上,各国均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承诺。对我国来说,这是我们首次在国际协定中纳入非服务业投资负面清单,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领域作出高水平化承诺,大大扩展了清单内涵,提升了投资政策透明度。其他各方也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作出较高水平承诺。制造业方面,日本、和除少数领域外,基本全面。农、林、渔和采矿业方面,在符合一定条件或要求的情况下,各国企业也允许进入彼此市场,上述安排将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机遇。 负面清单中承诺的水平,只能越来越、不能再回撤。这是一个强有力的义务,大大提高了市场准入的确定性,有利于增强区域内投资信心,促进区域上下游价值链的融合,完全契合“中国的大门越开越大”的承诺。 在自然人临时移动方面,为促进各类贸易投资活动,各方承诺对于区域内的投资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随行配偶及家属等各类商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一定居留期限,享受签证便利。与以往协定相比,RCEP将承诺适用范围扩展至所有可能跨境流动的自然人类别,总体水平均基本超过各国在现有自贸协定中的承诺水平,具有很高的政策透明度。对我国这样的贸易投资大国而言,签证便利、入境居留等长期是企业的重点关切,RCEP高水平自然人流动章的达成将打通区域内有关规则,进一步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外国人才“引进来”提供更多政策优惠和确定性。 RCEP拓展了原有多个“10+1”自贸协定的规则领域,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规则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贸易救济、竞争、采购等议题,作出符合区域特点和需要的。 关于知识产权,RCEP涵盖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广泛内容,在兼顾不同发展水平的同时,显著提高了区域知识产权水平。 举个例子,我们通过RCEP谈判,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修改了《著作权法》,使院有权责令侵权产品和侵权产品的制造材料和工具,这对于加强知识产权,创造更好的营商,具有积极意义。 关于电子商务,RCEP除了电子认证和签名、在线消费者、在线个人信息、网络安全、跨境电子方式信息传输等条款,我国还首次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自贸协定中纳入数据流动、信息存储等。例如,协定RCEP方应承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认可电子认证技术,这使得在线合同的签署、电子支付的授权、网络交易的达成得到协定的全面和认可,为在本地区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的发展繁荣提供了重要。 此外,RCEP纳入贸易救济、竞争、采购等方面的具体,确保国之间开展公平贸易,反对市场垄断,消费者权益,并开展采购领域的合作。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RCEP使用区域累积原则,使得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个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来自RCEP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这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 例如:根据此前间双边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不能算作某国原产的某一产品,经过区域价值累积后,将可能被认定为RCEP区域原产,享受RCEP优惠关税。 “累积”是一项重要的补充规则,是指在确定产品的原产资格时,把产品生产中所使用自贸协定其他缔约方的原产材料视为产品生产所在缔约方的原产材料,将自贸区域看成一个整体,促进区域内的贸易。与其他自贸协定相比,RCEP允许在15个缔约方范围内累积原产材料,而其他自贸协定缔约方较少,因此RCEP累积规则带来的加成效应更大。 由于可累积材料的范围扩大至14个RCEP其他缔约方,实际可享受协定优惠的货物范围必然相应扩大,产生“1×55”的加成效应,必然推动区域内产业的进一步深入融合。 例如:我国生产、出口至韩国的液晶显示器,如采用日本原产的、在成品价格中价值占比过高的零部件,在现有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该商品可能不能被认定为中国原产,进口至韩国时无法享受中韩自贸协定的协定税率。RCEP实施后,根据其原产地累积规则,日本原产零部件作为RCEP原产材料参与累积后,在我国生产的成品,更易取得RCEP原产资格,并在进口至韩国时享受RCEP协定税率。 因此,当企业锁定了某一具体优惠贸易协定的累积规则时,可以积极应用规则为生产力。比方说,充分利用同一经济区域的资源进行生产,使得货物更容易获得协议国的原产地资格,最终享受到更优惠的税率和贸易待遇。 中国是整个东亚经济体量最大的一环,累积原产地规则可以使整个区域内生产网络上的半成品零部件更便利地进行贸易流转,也意味着中国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能够被更多地使用,我国许多重要的行业都将得到受益,特别是纺织服装、轻工、电子设备、农产品(6.060, 0.00, 0.00%)等行业。对于我国外贸企业,一方面有助于产品更多地出口,更好的享受优惠税收措施,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避免某些贸易壁垒。 此外, RCEP涉及电子商务、中小企业、投资、经济技术合作、货物和服务贸易等领域,被视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整体上超过90%,相关外贸企业的经营成本有所降低,消费者的市场选择更加丰富,同时有利于先进技术出口抢占市场份额。粤开证券认为,在资金方面,投资准入相关政策的落实有助于吸引投资,重点关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产业链、金融科技、物流、先进制造等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村欲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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