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相关知识 >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6-20 14:43:52 人气: 标签:考执业药师相关专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5年度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出版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填写《2015年度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1月15号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第六届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5号)

  推荐: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