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苏教师〔2002〕2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11号)和常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现就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省考过渡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已依法受理申请材料且属下列对象之一的: 1.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所学专业与申报拟任教学科专业不对口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3.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或未从事申报专业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测试日期和地点 1.测试日期:2015年5月16日(周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于当天上午7:00报到,申请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于当天7:30报到。 2.测试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国英小学(常州市新北区黄河85号,公交B1、B19、18、24、36、42等均到达)。 三、测试内容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 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课程目标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四、测试形式 采用说课和面试两种方法进行测试,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还需进行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 1.说课:根据提供的教学内容,设计出书面教学方案(备课),并进行说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说课时间20分钟。说课要求见附件二。 专业评议组根据说课的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面试问题2—3题,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专业评议组根据面试的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进行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的内容为: (1)音乐:测试弹唱和舞蹈。弹唱为现场抽签选取儿童歌曲自弹自唱;舞蹈为现场抽签听音乐自编自跳。 (2)美术:测试命题水粉画,抽签确定绘画题目。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要带好身份证,按时间到达测试地点,未带身份证不得参加测试,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进入考点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保管,违反者取消测试资格。 2.认定机构提供测试教材、绘画用纸、舞蹈音乐和钢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自备水粉颜料、画笔、水杯(水筒)等绘画工具。 3.说课、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为能力测试不合格,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4. 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于5月下旬上网公布。 5. 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将于6月底完成。 6.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 点击下载:常州市戚墅堰区认定教师资格(省考过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