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0号)和《关于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2015】569号)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5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享有、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水平中等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15日。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既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享有、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5年4月15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代表人:崔伟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编号:A03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63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 股权结构: 注:公司股东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完成股改,企业名称变更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组织结构: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产品开发部、专户投资部、销售部、公募业务部、电子商务部、专户业务部、运营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十七个职能部门及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1.董事会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理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历任省经济体制委员会宏观处处长,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兼任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省五一劳动章获得者。历任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省金融学会理事、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省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省青联委员、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郭兴哲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钢铁公司技术员、调度,省委科教部干部,省经济体制委员会干部,省体改委证管办副主任,省证券委员会国内业务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证监会特派员办公室综合处调研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顾问;现任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兼任国控化工有限公司党委、董事长;卓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彭铭巧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证券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交易员、研究员,特区时空社编辑,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海口营业部研究员,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研究室经理,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理财主管;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兼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田瑞璋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党组(副部级),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副、副行长、中央金融工委委员(副部级),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国政协委员、工商东亚董事长;现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常务副会长(任命、副部级)、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晋商银行董事。 金硕先生,董事,教授。历任大学总务办公室副主任、副教授、教授,税务学院党委、院长,市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文教卫生委员会副主任、财经大学党委。 关雪凌女士,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东欧中亚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特约高级研究员,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晔伟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会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华联商厦部门助理、副经理、副总经理,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展处副处长,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现任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副总裁、省国控矿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银行等金融机构,20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副总经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孙晔伟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副总经理,大学行政管理硕士。历任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省信托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和市场部经理。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一部经理、深圳深南中营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福民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证券投资部负责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2月加盟本公司,曾任特别助理。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曾兼任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薛子徵,山西大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学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政研所研究员、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助理研究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09年7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房地产、综合、汽车、国防军工、机械设备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现任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31日更名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仆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5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宝岛()贸易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管部投资副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4年2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特别顾问。 丹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东方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2006年6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研究员、债券交易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志刚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7年基金从业经历。历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兼产品开发总监。2013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专户业务部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经理、投资经理。 朱晓栋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历。2009年12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金融行业、固定收益研究、食品饮料行业、建筑建材行业研究员,东方龙混合型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183-187号大都会广场5楼、7楼、18楼、19楼、38楼、39楼、40楼、41楼、42楼、43楼和44楼 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先后于2010年和2015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776.SZ,)。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分公司19家、证券营业部256家,营业网点分布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广发证券旗下拥有五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控股()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控股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全资持有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限公司(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第一类交易会员)和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形成了以证券业务为核心、业务跨越境内外的金融控股集团架构。 截至2015年9月30日,广发证券注册资本76.21亿元,总资产4,058.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33.28亿元;201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63.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86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广发证券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从业经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员工的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分布合理,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团队。 (二)主要人员情况 孙树明先生自2012年5月起获委任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自2015年3月起兼任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孙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4年8月至1990年8月历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主任科员,1990年8月至1994年9月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1994年9月至1996年3月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处长,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涿州市人民副市长(挂职),1996年3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2007年4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主任。孙先生于1984年7月取得位于武汉的湖北财院(现名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1997年8月取得位于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杨龙先生自201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1年7月至1993年8月任天津市研究室科员,1993年8月至1994年6月任天津水利局办公室科员,1994年7月至1998年1月任本公司深圳红宝营业部总经理,1998年1月至2004年3月任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经纪业务总部常务副总经理兼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任人力资源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05年9月任银证通营销中心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联通华建网络有限公司顾问,2009年1月至2014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彼同时于2009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以及于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深圳高新南一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先生于1988年6月获得位于天津的南开大学经济学士学位,于1991年7月获得位于的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13年5月取得科技大学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于2003年12月取得位于天津的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国道富银行。刘先生于2000年7月获得大学理学学士,并于2003年7月获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2014年5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证券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性和性,切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金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9月,广发证券已托管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一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3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广发证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内部规章制度,防范和化解基金托管业务经营风险,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确保托管资产的运作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相关合同、协议的;保障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发证券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评价。广发证券风险管理部负责拟定风险管理政策、对业务进行风险和评估;广发证券合规与法律事务部负责托管业务法律审核与合规检查;广发证券稽核部对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进行、客观的检查和监督。资产托管部设置专门的内部控制岗,配备了专职监察稽核人员,对业务的运行行使监督稽核职权。各业务岗位在各自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广发证券制订了完善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大纲》、《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清算管理》、《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监督管理》、《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印章及加密设备管理》、《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办法》、《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系统管理》、《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岗位备份及员工轮岗管理》、《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密与档案管理》、《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重大可疑情况报告》、《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急处理流程》、《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确保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工操作风险,技术系统完整、。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代表人:崔伟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95876 传真:010-66578690 网站:或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