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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6-10-7 18:59:43 人气: 标签:物业公司告知函范文

  机关各处室办、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厦门市建设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我局2016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1月29日

  厦门市建设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勇于担当、改革创新,在扩大有效投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2015年全市建筑业产值1106.86亿元,比增25.5%,增幅排名从年初的全省最后一名上升到位列全省第一,实现四年翻一番;

  2.2015年全市258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61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23%,超额完成投资220亿元;

  3.2015年全市229个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完成投资90.7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37.3%,超额完成投资24.65亿元;

  4.2015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总投资774.07亿元,比增9.9%。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76.85亿元,比增3.24%,完成年度计划的122%,超额完成投资85.85亿元;土地购置费297.22亿元,比增38.4%;

  5.201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5107套,完成年度建设任务(5000套)的102.14%;基本建成7290套,完成年度基本建成任务(7000套)的104.1%;完成投资额26.3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额(13.77亿元)的191.57%。

  2015年,局系统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民生保障、工作保障“四轮驱动”提升我市城市建管工作。一年来的亮点工作和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城市建设

  1.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有力

  (1)“两个平台”作用凸显。积极谋划市级、局级重点项目推动平台,发挥“两个平台”优势,实现职能、资源、人员互补,分级协调,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市级重点项目推动平台。3月,市重点办调整到我局后,我局努力构建市级平台,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投资、进度和交地计划,加强与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和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项目推动“全市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市委书记每季度、市长每月亲自调度,协调解决重点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前期审批中的体制、时效问题,健全完善协调推动机制,推进审批提速增效,推动项目快速落地;

  二是局级重点项目推动平台。充分调动优化局系统内部资源,首创施工许可审批与前期工作协调推动、质量安全行业监督与重点项目进度督查督办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项目建设。我局牵头协调推进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等重点项目,得到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2)“两场模式”成效明显。围绕“促开工、促竣工、促征迁、促投资、促进度”的工作目标,采取“现场+会场”的方式,加强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坚持协调事项不过周,每周至少召开1、2次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涉军涉电、市政配套、组织实施、开竣工滞后、投资滞后等专题会议,梳理协调项目存在的问题;每周至少1次深入项目现场,既发现问题、核实进度,也一线服务,提供帮助;对议定的事项指定专人对接、跟踪,对落实不力的通过相关部门予以督查督办。

  (3)创新举措系统解决

  一是制定《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固化分级协调、计划管理、工作报送等制度,促进各方主体积极履职。

  二是研究出台容缺办理施工许可办法,积极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2015年,累计新开工项目69个,开工率95%。

  三是建立市区联席调度机制,通过“市区联合推动会”大力促拆。2015年,12个市政府挂牌督办重点项目征拆工作均取得较大突破,其它项目也取得较大进展,全年累计建成或基本建成重点项目49个,建成率96%。

  四是建立联合督办制度。会同省、市效能办,通过约谈单位、发督办函、实地督查、会议协调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督查督办,有效解决了灌新路(集美段)、柔性直流科技示范工程、澳头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存在问题。

  五是与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加强涉电协调。

  六是进一步完善涉军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军地沟通,推动涉军土地置换和管线迁改。

  2.城市快速路建设迅速推进

  2015年,我市快速路特别是“两环八射”26个项目建设,呈全程加速态势,共完成投资52.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33%。在2015年第3次市重大项目会议上,市委王书记对快速路建设过程中“市建设局的相关工作表示肯定”,并写入会议纪要。9月以来,我局牵头策划其他快速路工作,会同规划、发改、交通、市政等部门多次研究讨论,策划出10个新项目,总投资约247亿元。

  3.四大类项目超计划完成

  我局牵头跟踪推动四大类项目,包括创新环境建设项目27个、六大提升项目32个、“五千工程”项目185个等。2015年,创新环境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6.53亿元,超年度计划的44%;六大提升项目完成投资116.6亿元,超年度计划的28.7%;“五千工程”项目完成投资158.83亿元,超年度计划的15.1%。

  4.行业管理日益完善

  (1)促进建筑行业发展

  一是发展总部经济。落实“走出去,请进来”政策,局主要领导带队拜访多家外地施工企业总部,推动在厦非法人施工企业转为法人企业,积极引进实力型施工企业,实现地方与企业互利共赢;主动对接建筑业产值,协调落实“新城+基地+众创”未开工建设项目建筑业产值入统工作;邀请厦门大学统计系参与课题调研,研究建立我市建筑业统计分析数据模型。2015年,已有16家施工总承包企业迁入我市,其中14家企业已带来建筑业产值170.35亿元。

  二是扶植企业发展。推动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改革工程承包方式,完善低价风险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制定出台《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鼓励市外建筑业企业迁入我市及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收若干措施》,从信用等级、人员使用、业绩认定等方面扶持企业,鼓励企业迁入我市;推进工程担保试点工作;推进建筑劳务管理,组织创建24家建筑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近8600名建筑农民工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引导企业资质升级。2015年,我市建筑业企业由二级升一级的有3家5项资质;认真做好职称、注册执业资格管理。2015年,取得我市土木建筑系列中级职称1451人,组织各类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考试30915人,组织各类岗位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4909人次。

  三是主动对接服务。安排专人引企,做好跟踪协调工作,及时办理入厦手续;实施建筑业骨干企业帮扶计划,鼓励企业在厦加大投资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帮助企业推广在厦生产的产品;宣传厦门优势,引导企业来厦考察。

  四是推动房地产开发。编制《厦门市房地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初稿),积极推动房地产投资项目建设。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完成2015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顺利举办第12届人居环境展示会,展览规模、观展人数再创新高。

  五是加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监管。明确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统一园林绿化项目招投标人员配备条件,强化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

  (2)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一是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备案监督规定》,全面实施招标文件(备案)三级审查制度,建立招投标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完善招投标文件范本;牵头起草《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有效震慑并惩戒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做好配套工作;顺利完成2014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是建立代建管理制度。出台《厦门市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及《厦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厦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选择办法》、《厦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代建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建设项目代建合同范本(房屋建筑类项目)》四套配套细则,从厘清职责分工、严格准入清出、规范任务委托、细化代建合同、强化目标管理、完善考核奖惩等环节进一步加强代建制管理,为今后我市进一步提升代建管理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初步建立贯穿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模式和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长效机制,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质量抽审制度和施工图审查评估制度,强化勘察设计文件审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着手调研评定分离政策,组织建立与杭州、宁波等地异地评标联系;严格执行勘察现场作业进场报备制度,加强勘察现场作业检查和土工实验室检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勘察设计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2015年,完成勘察现场作业检查18项,施工图设计文件抽审16项,针对暴露出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6家设计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形成行业威慑力。

  四是专项工作效果明显。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工作。2015年,共检查1062个项目,查处4个转包违法分包情况;结合合同履约检查,开展劳务用工专项检查;全面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督促协调工程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2015年,市清欠办共受理投诉件32件,涉及拖欠工程款金额2495万元(企业自报数额),基本上都及时妥善解决,期间协调解决或部分解决29件,实际解决被拖欠工程款1656万元,发放农民工工资933万元,2家施工单位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巡查、监管警示和约谈制度,巩固并推广质量安全巡查模式,深入开展各类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积极组织在建项目申报优良项目,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受控稳定的态势;加强隐患排查,不定期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汛期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单位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检查等工作,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建设工地施工安全;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全市所有建筑总承包企业及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现100%覆盖;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确保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深入地铁施工现场,开展“市级双月检查”工作,联合轨道集团制定《轨道交通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管理方法,创新设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预审模式,成立厦门市轨道交通项目安全服务专家组,每周协助巡查,严格把控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混凝土生产质量、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常态化、制度化监督抽查抽测机制,初步建立我市建设工程监理、检测企业信用档案,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2015年,全市在建工地累计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起,死亡3人,全市在建工地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趋好。

  (4)推进绿色建筑深度发展

  一是多举措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和《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为契机,通过在土地招拍挂设定绿色建筑要约、政府公建项目主动实施绿色建筑要求、对存量土地绿色建筑实施奖励措施等,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2015年,我市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5个,总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我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共有31个,总建筑面积557万平方米,另有3个项目获得美国LEED-CS金级预认证。

  二是率先在全市实施绿色保障性住房全覆盖。2015年,后溪花园、滨海保障性住房、公园东路地块安置房和洋唐居住区B13地块等4个项目绿色建筑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目前我市累计已有7个项目115万平米的绿色保障性住房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指导开展马銮湾片区、翔安新城片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完成海沧区祥露小学示范项目,并多次接受省厅检查和上级领导肯定。

  三是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强化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办理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项目92件、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项目685个,大型公共节能和大型居住小区能效测评项目76个,组织4批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认定;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下达4个示范项目财政资金补助计划;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完成2105年度能耗统计,获批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争取到中央财政对我市公共建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6000万元。成功举办2015年度厦门国际建筑节能博览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高峰论坛、全市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低碳城市建设专题培训班。基本完成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建设。

  四是深化绿色生产管理。2015年,我市混凝土生产企业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已有8个混凝土搅拌站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年底绿色生产管理专家量化评价结果表明:A级站4个,比2014年增加2个,C级站仅有7个,减少7个,无D级站。各企业扬尘、噪声和污水的监测结果都能满足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要求,我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五是加强科技研发。2015年,完成建设科技计划项目验收12项,其中1项获得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发布两批共24项厦门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涉及地铁、建筑产业化、抗震、可再生能源等热点领域;组织开展地铁施工、孤石爆破难题的科技攻关,助力地铁和重点工程建设。

  (5)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编制《厦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专项规划》、《城市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厦门建设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构建我市未来五年建设工作发展蓝图;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竣工验收,加快示范园区建设,组织全省首次建筑产业现代化座谈会及现场观摩会。2015年,第一个建筑产业现代化PC试点项目海沧生物医药园区4#中试通用厂房,于8月中旬完成竣工预验收;完善技术标准,推动新技术应用。2015年,发布立项省、市建设工程地方标准计划项目22部,完成12部省、市标准验收,通过企业标准备案3项;组织申报省级工法两批40项、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3个,同比增加20%;完成3项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新增1家省级、1家市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发布厦门市BIM试点示范项目清单。

  (二)城市管理

  1.物业管理进入新模式

  出台《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推行“属地管理为主”的物业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规范化水平;出台《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联合市民政局印发《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自治工作的通知》,健全物业管理配套制度;起草《厦门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梳理完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流程等,公布2015-2016年度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各类建筑工程综合平米造价计算指标。

  2.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推行《厦门市老旧住宅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在岛内两区开展6个老旧小区试点改造提升项目,通过发挥“共同缔造”优势、“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等方式,实现试点项目市政设施配套逐步完善、小区环境改善初见成效、建筑本体基本修缮、社区自治模式初步建立、群众满意度超90%,试点提升工作获得了市领导的肯定。

  3.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梳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开展情况,考察并借鉴广州、福州等地先进经验,联合5部门印发《厦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针对施工许可、财政补贴等办理事项进行了手续简化,出台配套制度。

  4.全面推进公共停车场建管工作

  深入开展停车场建设调查研究,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2015年,新建停车场项目3个,续建停车场2个,推动市、区两级策划项目30个。完善停车场建管配套制度,分批分类推出错时停车计划。推进停车场信息化管理和电子支付系统建设,建成“厦门市停车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上线149个公共停车场,提供45505个车位信息,在思明区、湖里区和海沧区实行道路停车泊位电子现金支付收费方式。组织对我市15个停车场执法检查工作,限期整改相关问题。

  5.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及城建配套保障

  协调落实全市重大活动城建配套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夜景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公共设施监管,持续拓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空间,提升我市无障碍建设水平。成功举办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

  6.强化渣土扬尘整治工作

  修订《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明确建筑废土处置责任主体管理职责,健全建筑废土运输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建立联单管理制度规范运输过程,强化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起一套从建筑废土源头、过程、消纳、利用等处置全过程管理的长效机制。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扬尘整治指导文件,进一步规范扬尘整治措施。

  7.巩固城市节水成效

  完成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考核126家,通过查漏堵漏、采取节水改造措施取得日均节水1.49万吨,完成老旧小区家庭水箱便器节水改造2000套。

  (三)民生保障

  1.保质保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一是积极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海绵城市要求,所有新开工项目在设计招标时明确要求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设计,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取得绿建一星标识,开展洋唐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完成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已竣工项目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配合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工作。

  二是组织专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筑方案、户型设计、装修方案、施工图设计等的设计深度及功能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三是严格实施保障房项目挂牌公示和物业逐套验房等制度,重点抓好装修质量管理,加强消防、电梯、水电、智能化工程、地下室地面起砂及房屋渗漏水等共性问题的监督管理,把好验收关。

  2.强化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出台《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细化申请条件,完善具体规定,提高可操作性。出台《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降低申请门槛,贴合当前社会平均工作标准及物价水平。

  二是强化保障性住房监管。建立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动态管理违规使用行为,完成302户的违规行为整改;改革原有的保障房物业公司选聘模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物业企业选聘范围;建立第三方考评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强化责任目标,提前介入后溪花园等新项目的承接查验,推动项目顺利交付,减少后续质量投诉;逐步推进保障房小区网格化管理模式;转变小区维修维护工作思路,建立维保考核制度,引入物业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维保资源。

  三是探索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通道的调研工作,探索从市场购买存量商品房渠道筹集房源的可行性;组织开展转变住房保障方式的调研工作,研究提出货币化保障等方式;研究扩大住房保障方式的主要思路;组织起草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对社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周转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类公共租赁住房等申请条件和程序予以规范。

  四是开展保障性住房选房分配。积极筹集房源,完成156户存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户的选房工作;办理保障性租赁房合同签订并交房1181套,办理保障性商品房购房合同签订423套,销售房款2.07亿;受理审核存量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租赁方式进行过渡的申请,142户取得资格;启动2015年两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3.积极争取我市棚改预授信额度核准

  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获国开行签订合同115.4亿元。截至2015年,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可使用国开行专项贷款额度累计为245.3亿元,累计实现放款22亿元。

  4.不断完善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

  修订《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扩大安置房政策覆盖面,提高安置房权证办理时效;协调推进轨道交通安置房项目建设,保障轨道拆管安置需求;根据征收项目需求,为14个项目调配市本级安置房(人才房)房源2686套,为2个项目安排非住宅面积共3.7万平方米,下达调拨使用区属存量安置房房源共267套。

  5.有效推动宜居环境建设和城乡建设领域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工作

  宜居环境建设方面。2015年,安排“点”项目71个:完成投资63.6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44.18%。其中,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1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12.75%,下达首批市级以奖代补资金4478.56万元,省住建厅通报我市过坂村、军营村等14个村为示范典型村庄;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项目完成投资8.2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159.53%。其中,海沧区海沧湾内湖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厦门站改扩建工程成效明显。安排“线”项目126个:完成投资21.1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26.25%。其中,实施提升“五千工程”项目完成投资19.70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25.53%;海沧区东孚镇大曦山美丽乡村景观带获评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奖励资金300万元。安排“面”项目5个:完成投资0.53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12.14%。“四项行动”4个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0.42亿元。市政公用设施23个项目,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16.19%。

  城乡建设领域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方面,安排56个项目,新增投资22.55亿元,完成投资36.66亿元,完成新增投资的162.59%。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安排20个项目,新增投资2.8亿元,完成投资4.4亿元,完成新增投资的157.63%。

  市建设局通过加强市宜居办组织领导、建立例会协调推进机制、强化巡查督促力度、研究制定政策优化前期服务等措施,不断推动宜居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突出片区示范效应。注重前后传承,彰显片区特色。在2014年省级优秀美丽乡村景观带—大曦山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的基础上,挖掘、整合过芸溪流域沿线村庄生态、历史文化、社会产业资源,按照“社区+景区”的方式,以“一村一主题、一区一风格”为原则建设精品村,形成了集种植、观光、休闲、农家乐、民宿为一体的美丽乡村景观片区;注重多方整合,实现片区提升。以碧溪美丽乡村景观带和许溪小流域示范段治理为依托,将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流域综合治理、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等不同领域的项目有机结合,整合多方资金,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凸显各项目类型优势,串点连线成片,实现片区整体提升,不仅改善了农村的人居环境,而且完善了农村的产业体系,拓宽农村就业创业渠道,真正实现了“百姓富、生态美”。

  二是快速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城镇“三边三节点”、城市公共停车场、完整社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改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水平;通过城市道路、公共自行车系统、绿道网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市民出行,实现快与慢的有机统一;通过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城市的综合防灾能力;通过铁路沿线绿化整治、街景立面整治、城市片林、城市湿地、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美化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生态水平,塑造城乡“客厅”、“门户”,有力提升我市旅游、宜居城市形象。

  三是培育共同缔造精神。通过建立市筹划、区统筹、镇组织、村主体的组织体系和相应的激励政策,借助“以奖代补”项目建设为载体,形成区、镇、村的良性竞争,实现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果共享”的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良好局面。

  (四)工作保障

  1.强化依法治建

  一是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突出,顺利通过市法制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复评考核、市依法治市办“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强化立法保障,认真做好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配套的相关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以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同步清理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对与我局权力清单不符或冲突矛盾的规章条文一律废止或修改,及时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注重考量行政审批工作实效,不断在行政管理中完善审批模式,将行政审批工作经验及时通过完善立法来提升。2015年,完成对我局为主实施的11个政府规章和我局配合实施的1个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做好17个各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审、沟通解释和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完成“三项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图的编制工作并全部对外公布,对12件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办理1起行政诉讼案件、4起行政复议案件,完成46名执法人员注册换证,印刷建设与管理政策法规汇编(2014年版)230本。

  二是审批服务品质高。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优势,全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前期协调工作,实行项目包干制,安排专人协调督办,有效促进联芯集成电路制造、海西数码港、稀土研究所、心脏中心、海关立体停车楼、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项目快速开工建设;运用市长调度会平台,提出杜绝“体外循环”、分段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分段办理概算审批等措施,推动闽南古镇二期和SM商贸城三、四期等项目早日动工;积极落实市政府“三规合一”配套改革工作,率先制订三阶段牵头协调管理办法及配套材料,组织本市5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施工图审查全过程纳入有效监管;及时出台提速增效、容缺办理办法,从招标管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简化施工许可阶段办事要求,有效缩短了省市重点项目及扩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耗时,黄文辉副市长批示“很好、行动迅速、作风务实,应给予表扬”;认真承接省住建厅委托下放的审批权限,积极精简下放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申报、竣工验收、申请补贴等行政审批权限,方便群众办事。2015年,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共收件6969件,办结6650件,提前办结率78%,保持零逾期、零投诉,办件效率、质量稳步提高,被市文明委评为“窗口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解决了中关委大厦近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业主肯定,并在《厦门晚报》上登报表扬,分管市领导书面表扬。

  三是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接收信访件5359件,办结5333件,办结率99.51%。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实施行政处罚12件,罚款27.3万元。

  2.牢固思想壁垒

  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创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加“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责任内容;创新纪律教育方式,利用“建设风清”纪律教育专栏、会议、走访、座谈、教育片、宣传折页等方式,持续强化纪律教育渗透力;强化抓早抓小,抓住关键环节,将任前考廉由领导干部扩大到非领导,已开展24人次,反馈干部选拔任用事前征求意见36人次;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对“四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

  二是深入开展机关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思想素质不断提升;认真组织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机关第1党支部被省住建厅党组确认为“党建示范点”;不断深化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创优争先活动,树立局重点办集体典型、沈峻个人典型,充分发挥党建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精神激励作用;持续开展文明创建,局机关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初评,局系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七届(2012-2014年度)文明行业”。

  3.完善后勤保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督查工作规定》,强化效能建设,提高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执行力,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制定《政务信息考评办法》,提升局系统信息宣传时效性和质量;出台《网络舆情处置方案》、《突发事件报送规定》、《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提高局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修订《请休假及出差申报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管理;规范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材料、市领导呈报件、重要会议通知、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反馈件格式和党政联席会、局务会会议材料要求,规范会议室使用等。

  二是摸清家底,做好固定资产清理。针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财务账和实物管理脱节、实物资产未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管理、账实无法核对等问题,组织开展局机关固定资产全面清理工作,实现登记造册、逐项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确保账实相符;草拟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制度,理顺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机关办公用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拟定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和改造方案,按期完成了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改造任务。

  三是改造提升,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局门户网站改版工作,新版网站和政务微信已上线,规范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南信息更新保障机制;完成局办公设备升级,提高OA系统性能;“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投入试用、“建安固投信息系统”初始版本交付使用。

  2015年,共处理各类公文办件24239件,跟踪办理督办件170件;组织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提案98件;牵头完成裴市长、黄副市长及人大领导调研汇报材料、年度工作总结、美丽厦门建设经验交流材料、美丽厦门规划总结报告等十余篇重要材料撰写,汇总各类综合性反馈材料120件;在《厦门日报》、《海西晨报》和《厦门晚报》报道128篇次;向市委办《特区快讯》、市府办《政务动态》报送信息230条,被采用125条,政务信息全年总积分350分,超前5年积分平均值(343分),在全市各单位(含各区政府办)中排名第14;编撰完成2015年《中国建设年鉴》、《福建建设年鉴》、《厦门年鉴》、《厦门经济特区年鉴》的“厦门城乡建设篇”;编写12篇局《工作简报》;开展局系统重点工作效能督查,完成《督查简况》12期,顺利迎检省2015年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行动计划和简政放权督查工作。

  四是加强建筑行业人口与计生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厦门市建设局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人口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局系统干部职工计生工作管理规范,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

  4.规范财务管理

  认真执行局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和任务,坚持全局统筹、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保障局系统日常运转和各项事业顺利开展;完成局系统2015年度预算下发工作;多方筹集资金,做好保障房建设资金保障;努力争取应急资金,申请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地下管线普查探测经费等;顺利迎接财政部存量资金专项检查。

  5.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办理局机关干部任免146人次,事业单位干部任免35人次,办理机关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正式任命6人、事业单位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正式任命9人,办理调入局机关5人、调出1人,机关考录3人,参公考录3人,接收市委组织安排干部挂职4人,推荐16名干部挂职。

  二、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按照“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总体部署和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城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做好“两个继续,三个着力”,持续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社会转型。

  2016年主要目标任务:

  ——继续抓好建筑行业监管。深化“两场联动”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勘察设计行业、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水平,不断夯实行业监管基础,促进我市建筑市场良性发展。

  ——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做好扶持建筑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宜居环境建设、保障房建设与管理、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建安固投等工作;

  ——着力解决系统性不足问题。对内调动全局资源,对外协调关联部门,整体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抓落地、抓推动、抓管理”力度;

  ——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紧跟“三转”工作要求,不断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党纪落实、宣传教育落实、考核示范落实;

  ——着力提升内部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细化组织保障、法律保障、财务保障、综合保障,不断提高机关整体运转效率,确保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继续抓好建筑行业监管

  建筑行业监管是我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优势是做好行业监管的有效手段。要密切“两场联动”,引导建筑市场良性健康发展;要强化“市区联动”,在各级监管部门之间构建有效、闭合的管理链条,形成监管合力;要主动“处室联动”,增强行业监管内在动力。

  工作措施:

  1.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一是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做好“黑名单”制度宣贯工作,明确具体工作程序,结合住建部“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两年专项行动,完善全市全建设行业的不良行为诚信档案,推动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统一平台建设,实现“黑名单”对象“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二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后大量外地建筑业企业涌入我市的应对方案,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结合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维护我市建筑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三是探索招投标改革新方向。研究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在强调招标人责任的同时,还招标人应有的权力;研究适当放宽建设工程招标范围,简化招标措施;完善、清理现有招投标制度,适应新形势招投标监管需要;健全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行业体系建设,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全面应用;

  四是探索劳务管理创新。引导建筑模板、脚手架一体化企业,发展为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企业;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重点抓好示范校的建设,做到有场所、有制度、有师资、有教材、有台账,让农民工在学校学到技能、提高素质,真正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平台作用;组织、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五是做好防欠清欠工作。重视从工程造价源头防患工程款纠纷的发生;常态化开展清欠工作,畅通投诉渠道,努力做好协调服务,对投诉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依法处理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或因管理不善引发严重群众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集中力量做好重大节假日的清欠维稳工作。

  2.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

  一是制定《厦门市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积极落实工程六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制;

  二是继续保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严守安全生产“保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全面深入推进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和我市质量强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进行管理,加大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进程,认真筹办质量安全月宣传活动,加强行业交流,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

  三是主动适应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确保2016年7月起,在我市新报监工程项目和结构尚未封顶的受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中全面实行“双随机”监管模式。

  3.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

  一是结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招投标制度;继续推行异地评标工作、电子招投标工作和评定分离工作,研究与工程类别相适应的招标方式和评标方法;总结引入大师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建设水平;

  二是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的修编工作,健全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市场行为和个人从业行为的动态监管;完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标准,建立比较完整的各类市场主体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强对诚信信息的分析和应用,推行市场准入清出、勘察设计招投标、市场动态监管等环节的差别化管理,逐步培育依法竞争、合理竞争、诚实守信的勘察设计市场;

  三是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质量抽审制度和施工图审查评估制度,督促勘察设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注重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审核环节管理,全面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积极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在“三规合一”的新形势下,研究制定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规范施工图审查流程;

  五是引导企业创新绿色建筑设计思路,鼓励勘察设计企业加强技术研究,增加科技投入,加强工艺和工程技术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提高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科技攻关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积极推广先进技术、产品的应用,增强企业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能力,全面提高行业生产效率。

  六是全面梳理勘察设计行业的完成产值,科学分析产值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

  4.加强房地产和物业管理

  一是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强化房地产项目推动的市区联动机制,从统计管理上明确各区作为项目责任主体,从操作上促进各区加强基础管理和跟踪服务;加快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做好房地产投资项目的推动工作,促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争取2016年完成房地产建安投资430亿元;

  二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水平。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责、管理到位;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需要,出台配套信用监管办法,逐步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依托各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时记录企业不良行为,实行信用评价,实施差别化监管;快速推进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纳入管理,争取更多的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完善物业小区管理;充分发挥业委会、物业单位作用,服务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现“共同缔造”;进一步规范物业投诉信访机制,妥善处理装修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扰民问题、违章搭盖等问题。

  (二)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既是帮助市委、市政府分担压力,也是我们建设主管部门应尽的职责,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体现我们建设部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精神,也体现“有为才有位”的道理。

  工作措施:

  1.深入扶持建筑业发展

  一是继续加大引企力度,落实“走出去,请进来”措施,加强跟踪协调、指导服务,重点引进央企及资质等级较高、实力较强的优质建筑业企业迁入我市,积极推动大型央企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

  二是全面落实市政府《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重点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动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实施鼓励企业争创精品工程政策、大力推进建筑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切实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完善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建设等具体措施。同时,协调跟踪相关职能部门抓紧制定落实《若干意见》和扶持政策,让建筑业企业尽快受益。

  三是贯彻执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鼓励市外建筑业企业迁入我市及鼓励本市企业增产增收若干措施(试行)》,确保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企业提升资质、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等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创造条件支持本市企业优先承接本市工程项目;做好企业服务,帮助指导服务施工企业资质晋升、人员培训等,切实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2.狠抓项目统筹协调和推动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现场+会场”模式,会同各区、相关部门,形成推进合力;根据重点项目进展及重大影响力工程、重要工程节点等情况,综合统筹,分挂牌督办、重点跟踪、巡查巡视、信息通报等类别,实行差异化管理,集中力量推动项目建设;

  二是严格分级协调机制。以《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完善配套制度办法,促进属地政府、建设主体、服务保障和协调督办部门等各方责任的有效履行,同时加大巡查频率,以查促管,促进责任单位提升日常管理,积极主动化解前期审批、征地拆迁、组织实施、配套设施等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难点;

  三是狠抓代建制度落实。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发挥责任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业主单位的作用,通过名录库准入清出、合同范本、考核奖惩及结果应用等手段,指导督促部门、单位主动履职;加强代建企业监管,包括企业内部管理、项目人员配备、项目日常协调等方面,通过对重点项目代建行为的督查、检查,发现典型问题,及时通报、严肃查处;做好服务,通过局推动办、市重点办等平台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探索非企业原因的工期延误对代建费的补偿机制;

  四是强化计划管理。以计划为抓手,提前谋划论证,做好2016年市重点项目计划以及投资、征拆、形象进度分月计划的下达工作,强化计划管理,促进项目进展,确保2016年市重点项目投资逐步增长,力争投资突破1100亿元;

  五是完善工作平台。启用新的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系统功能,着重增加建安固投分析、协调情况(尤其是责任单位)两大模块。通过系统平台,实时传递信息,推动信息共享,一方面反映项目进展情况,实现项目动态管理和差异化管理;另一方面通报各方履职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工作压力,促进各方履职。

  3.深入推动宜居环境建设

  2016年,力争使我市的宜居环境建设初见成效,逐步做到“点、线、面”项目连线成片,全市完成60个村庄环境整治,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6个,打造4条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景观带;完成思明、海沧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区及集美灌口镇、海沧东孚镇示范镇创建活动,其他宜居环境示范区、示范镇街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率先在全省完成辖区内所有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景观提升,整治“四边三节点”18个;完成省级绿道建设,基本形成全市绿道网主体框架;启动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4000户,建设各类棚户区(危旧房)安置房7000套;全面完成岛外十条流域整治,并取得良好效果;4个试点小城镇污水全部实现有效处理,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生态优美的小城镇发展格局。

  一是理顺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单位在协调推进、审批部门在审批服务、属地部门在征地拆迁上的责任要求,进一步形成项目推进合力。

  二是做好协调督促。加大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力度,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督促指导,强化责任单位、属地区政府的协调推进和征地拆迁责任,进一步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审批、资金、用地难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对已开工建设项目,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进行常态化监管、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做好项目情况的统计、梳理、上报工作,及时通报项目建设情况,要求做到“进度、质量”并驾齐驱;加强与责任单位和参建单位的沟通,在职责范围内充分利用建设工程推动平台的协调推进作用,解决项目审批推进等难题,为项目建设提速发挥作用;

  三是落实政策保障。充分发挥市宜居办枢纽作用,协调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方案设计等问题;

  四是树立项目典型。在美丽乡村的垃圾收集、分散式污水处理、房前屋后绿化、裸房“穿衣戴帽”等工作中,不断发挥“共同缔造”优势,落实“以奖代补”措施,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提高群众广泛参与度;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方挖掘,及时报导、广泛宣传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营造宜居环境“比学赶超”的氛围,真正使宜居环境深入人心。

  4.加强保障房建设与管理

  一是主抓建设进度。通过市、区两级分解年度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跟踪项目进度,加大协调力度,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力争全面完成2016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落实全省城市工作会议“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5%”的目标要求,继续推进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手续、征地拆迁、农转用手续的办理,编制2016年新建项目建设计划,推动同安城北二期、黎安居住区、九溪小区、洋唐三期、新阳居住区二期开工建设;继续推动保障房竣工项目工程结算,推进产权办理进程;

  二是继续做好项目策划。积极运用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节能节地节水技术,提升项目设计品质,推动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组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筑方案、户型设计、装修方案、施工图设计等的设计深度及功能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三是调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市场运营模式,将本市中等收入和中等偏上收入家庭、新就业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重点单位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四是抓紧梳理,妥善处理安置房历史遗留问题和各类投诉。

  5.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一是积极推动2015-2016年棚改项目落地,重点推动各区加大征拆力度;督促各区多思考、多策划新的棚改项目,重点考虑相对比较成熟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岛外工业区周边村庄;积极跟进项目进展,加快国开行贷款资金使用;

  二是加强与省住建厅的沟通协调,将我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

  三是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模式的棚改项目。

  6.扩大老旧小区改造覆盖面

  继续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和“先民生再提升”,以“为民惠民”为总目标,以补齐社区短板为着力点,继续实行“市级筹划、区级统筹、街道组织、社区实施”的工作机制,会同各区、各相关部门研究确定2016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任务,完善市级工作方案,扩大改造提升覆盖面,提升群众幸福感。

  7.加快推动建安固投

  一是加快构建项目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形成项目库,要定期更新入库项目完成情况;

  二是加快房地产建安投资、建筑业产值协调推动工作,加强市区联动、部门联动,深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力度推动工程项目早开工、早竣工;

  三是同步加快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设,综合考虑廉政风险防控点设置,整体提升我局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着力解决系统性不足问题

  我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且互相关联,系统性思维要成为我局的主导思想。机关各处室办既要站在全局、全市、全行业的高度和广度上思考问题,也要牢固树立“以工作为导向,分工不分家”的协同配合意识,不断强化处室联动、部门联动、市区联动,系统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2016年,要将系统性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和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作为我局重点工作。

  工作措施:

  1.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一是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措施。严格落实《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编制全市绿色建筑规划并融入多规合一,落实绿色建筑奖励措施,宣传引导市民关注、参与绿色建筑。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立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检测、评价、运营管理、能源管理、绿色建材推广等系列管理制度,调动全局资源系统协调、有效管理。落实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按照奖励办法及时准确发放补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标准,2016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

  二是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进展。利用我市争取到的5000万元补助资金,激励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发展,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

  三是推进我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进展。按计划实施一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16年至2020年,每年计划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万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完成我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实现节能率20%以上,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工作任务;

  四是推动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加强对在研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导和管理,推进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组织申报建设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攻关工作,结合我局工作重心做好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储备下达工作;

  五是深化落实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做到措施科学化、实施精细化,开展巡查工作,力争在2016年底实现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全覆盖,使我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水平上升到新的台阶;

  六是加强、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进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协同建筑材料与设备协会,加快和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确认备案(换证)的申请和评定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墙材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及平台的开发及运用。加强对新墙材企业的监督稽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幅度,做好新墙材的推广运用工作,推动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巩固“禁实”成果。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为新材企业解决生产、运用环节上的技术难题,为企业提供新墙材的项目、技术改造调研方面的论证服务;

  七是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以迎接“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年检为动力,贯彻落实《厦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组建领导小组,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海沧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完成第一个试点项目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并初步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形式下的质量监督体系及计价办法,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八是推进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逐步推动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加大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成套设备的研发推广力度、编制技术标准和开展试点示范等相关工作;依据出台的《厦门市已关闭饰面用石材矿山采石坑整治修复规划》及属地管理意见,开辟并规范我市建筑废土消纳建设及管理工作;鼓励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砌块、地砖等建材产品;

  九是强化节水型城市建设。完善节水的鼓励政策和奖励机制,提高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居住小区的覆盖率,提高用水单位节水改造积极性;全面普及水平衡测试工作,做好年度用水计划指标下达及考核;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的申报考核工作,开展老旧小区房屋便器水箱的监督检查工作。

  2.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

  一是抓落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重要交通枢纽、地铁换乘点、重要商业节点的换乘需要,考虑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的可利用空地建设停车场,制定2016年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及“十三五”规划工作,推动多种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市场化运作;

  二是抓推动。发挥局级调动平台优势,会同重点办齐力推动停车场建设。继续推进湖东社区配套设施、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公共停车场及万寿路南侧公共停车场三个续建停车场项目建设进度,建成后大约可提供1155个停车位;推动同安新城公交首末站和公共停车场、集美新城滨水小区东侧公交首末站和公共停车场、南湖公园公共停车库、国贸商务中心北侧绿地地下停车场等一批公共停车场的开工建设,建成后大约可提供1656个停车位;

  三是抓管理。依托“互联网+”,推行停车信息联网,打造高效实用的停车场信息化管控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停车场基础数据库建立,从政策、技术方面保障公共停车场动态和静态数据的联网和传输;完成厦门市停车公众服务网的升级改造,完善充实停车场信息发布,强化停车诱导,为公众停车需求提供快速、便捷服务;拓展错时停车信息服务,挖掘机关、事业单位、商业机构错时停车资源,盘活存量停车位的利用率;持续开展停车场执法检查。

  (四)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抓主体责任

  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全局各项业务工作中来;抓紧出台、推进相关实施方案,做好主体责任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担当,注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联动”,及时听取驻局纪检组关于重大信访问题和案件的报告,积极采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特别在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腐败问题上,要毫不含糊,严肃处理。

  2.抓党纪落实

  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重点抓好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制度落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成果;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细化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提供重要保障;做好维稳工作,特别是在施工安全事故易发期,要提高警惕,继续做好拖欠工程款、各类民生政策出台前的风险评估、各类信访案件特别是保障房的管理工作等。

  3.抓宣传教育

  强化政治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两大法规,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利用“建设风清”专栏开展法治教育、廉政教育、道德教育、文明教育、作风教育。推动局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强化任前廉政法规教育及干部提拔任用廉政审查等,发挥源头防范作用。

  4.抓考核示范

  以整改“问题清单”为抓手,继续推动局党组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探索推行局党组成员述责述廉、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向驻局纪检组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的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局党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坚持率先垂范、管好队伍,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整改,重要的情况,第一时间要向局党组报告。

  (五)着力提升内部保障水平

  1.组织保障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思路及渠道,注重人岗匹配程度,将能办事、想办事、会办事、办实事的干部选派到合适岗位,充分激发和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形成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一是荣誉激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上下推荐结合的原则,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荣誉激励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和工作潜能;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中进一步向一线及基层单位倾斜、向党外干部倾斜,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奋斗一线的工作热情,同时确保即将离退休的干部能很好的得到组织的关心和照顾,体会组织的温暖。

  二是任用激励。坚持树立“勤廉并举、实干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大胆起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坏事的干部。进一步与上级部门沟通,增加职务职数的配备,确保任用激励取得更大成效;对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发挥其专业、年龄、精力等优势,放手让其在重点工作中、重要岗位上展现才华、施展抱负;加大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之间干部的交流力度,盘活用人机制,拓宽用人渠道,做到机关干部到基层事业单位锻炼提高能力,事业单位到机关跟班学习加强沟通,达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专业互补的效果;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对“庸作为、懒作为、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敢于用“成长期”的干部,将新录用的干部选派到基层一线,对新录用公职人员一律安排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熟悉建设行业具体审批工作;严格遵守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备查制度,切实做到选好人、用对人、管住人,为美丽厦门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三是待遇激励。探讨增设老干处,通过与机关党委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切实跟进老干处设置问题;申请加挂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牌子问题,进一步与市委编办沟通,跟进组织人事处加挂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的问题;进一步与上级部门协调,科学合理统筹各事业单位编制、职数、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党校、行政学院及各类培训学习的机会,使干部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对人员变动较大的直属党委、关工委、妇工委进行人员调整,使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

  2.法律保障

  一是进一步增强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依法行使行政权力,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收回“出了界”“越了位”的权力,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完善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推进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修订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将相关制度和措施上升为法规;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及时巩固改革成果,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专家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我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财务保障

  以“保障重点,强化管理,做好服务”为总要求,认真开展各类资金保障工作。积极配合财政主管部门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局各业务处室资金预算为基础,做好2016年度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主动上门指导服务,推进预算执行,对突发事件、新增重点工作,积极筹集资金,对进展缓慢项目,要及时告知,促进项目启动落实,对个别项目因情况变化而无法实施,要及时调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局系统和保障性住房的财务结算、各项审计工作及固定资产管理。

  4.综合保障

  继续围绕局中心工作,坚持“做优服务、做强保障、做实管理”理念,抓落实、重细节,健全规章制度,明晰岗位职责,完善工作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协调、督办、推动等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狠抓效能建设和督办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效能建设和督办工作的要求,以落实《厦门市建设局督查工作规定》为抓手,规范督办工作流程,加强效能督促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加大对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办力度,提高督办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以绩效管理为手段,坚持职责明晰、奖惩分明原则,不断完善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继续推动将绩效情况与干部职工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等相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激励作用;指导业务处室办制定考核各区绩效考评办法,客观公正地完成对各区年度绩效数据采集评估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综合文稿和宣传质量水平。抓规范,着力抓好局对外发文的行文规范、质量和报送时效,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抓质量,充分发挥局综合材料撰写小组的作用,整合资源,重点保障局重大、重要、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修改及汇总工作,不断提高局综合文字材料水平;抓宣传,积极推行《政务信息报送规定》,不断完善信息工作考评和激励机制,做好信息收集、编辑和报送工作,提高我局工作宣传力度和对外影响力。

  三是推动信息化建设纵深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平台,施行自动办公、远程办公等网络管理方式,引入痕迹管理理念,强化时效及质量管理;完成OA系统的移动办公和手写签批功能建设,提升工作效率;逐步建立规范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标准,从被动处理问题向发现和预防问题转变,减少日常运维的资源投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去;尝试将局信息化运行的硬件平台向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整体迁移,彻底剥离硬件维护工作;协助业务处室开展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信息汇集与共享,提升信息资源价值。

  四是做好后勤保障。合理统筹安排各项来文、来电,注重细节管理,充分运用QA自动办公系统,力推无纸化办公,提高公文流转效率;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和退休、调动、离职人员资产移交机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对外联络接待及公车管理,做好公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做好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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