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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8-9 22:58:25 人气: 标签:上市公司新闻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机关对双杰电气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为283,371,200股,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42,157,95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东增加14,576,821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增加27,581,136股。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为325,529,157股。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7年7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89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双杰电气本次配股共计配售42,157,957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7年8月9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上市条件。

  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42,157,95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东增加14,576,821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增加27,581,136股

  截至2017年7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283,371,200股,赵志宏直接持有公司49,045,074股,持股比例为17.3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赵志兴、赵志浩与赵志宏系兄弟关系,为赵志宏的一致行动人,其中赵志兴直接持有公司18,668,448股,持股比例为6.59%;赵志浩直接持有公司18,668,448股,持股比例为6.59%。上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30.49%的股份。综上,赵志宏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赵志宏,出生于1964年8月,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工业自动化专业学士。1986-1999年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603工厂技术处处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603工厂研发处处长,1999-2001年担任合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2003年担任双杰电力副经理;2002年底公司设立以来,历任双杰配电董事长、总经理,双杰电气董事长,现任双杰电气董事长。2017年7月31日,赵志宏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30,673,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2.54%,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82%。

  赵志兴,出生于1950年9月。曾担任呼和浩特供销社储运公司二连分公司经理、驻蒙古国乌兰巴托办事处主任,曾任天祝峰瑞监事。截至2017年7月31日,赵志兴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3,786,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28%,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4%。

  赵志浩,出生于1960年12月。曾担任电视局733台机房主任、二连浩特市国贸公司分公司经理,现任二连奕普执行董事。截至2017年7月31日,赵志兴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3,166,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0.53%,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65%。

  公司自2015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直是赵志宏先生,未发生变化。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本次配股导致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1日(R日),配股缴款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R+1日)至2017年7月28日(R+5日);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50元(按照2017年3月31日未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30元(在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础上按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截至2017年8月1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88号验证报告:截至2017年8月1日止,公司实际配售股数42,157,95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7.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1,429,392.55元,扣除发行费用12,858,125.21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571,267.3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2,157,95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46,413,310.34元。

  发行人已于2017年3月7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已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请投资者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双杰电气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双杰电气申请本次配股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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