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4 月 26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朱剑楠、董事林萌、董事刘力、董事冯科、董事吴玉普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9)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宇顺天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在广东省珠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注册等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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