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猪的属相婚配表公司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与一般民事和解不同,破产和解是强制性的和解,即只要债权人会议以多数通过和解协议,对反对的少数债权人也有法律效力。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向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六条,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草案。 破产和解是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自愿协商,在相互谅解基础上,了结债权债务的一种方式是一种积极的偿债办法。它通过减免债务数额,延长债务履行时间,缓解了债务积淀的负担和压力,为债务人再建提供了机会和条件。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有可能通过恢复债务人生产经营能力来促进债权效益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