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高服务意识是物管企业发展的必需 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召开物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推进会。会上下发《进一步落实市物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物业管理中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职责,强化物业公司、物业项目属地化管理工作。同时,各街道办将对辖区内的物业企业扣分考核,考核不合格物业企业将被列上。(详见5月4日《日报》第五版《我市正式明确物业管理中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职责不合格物业企业将上》) 物业管理将城市管理中分散的管理职能集中起来,由企业实行统一管理。小区的内部宣传教育、安全防火、治安、、卫生、文化等工作大多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或协助完成,诸如爱绿护绿、、文化娱乐、爱心捐助等活动,不但填补了对公公共设施以外的社区生态和人文的空白,更完善和发展了城市管理功能。 在加强监督的客观要求下,对物管企业自身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矛盾时的判断标准成为监管部门能否做好裁判的重要前提。只有具备了专业的评估依据,引入经过注册的市场主体和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来操作,主管部门才能从折中调和的被动中走出来,从而较为、主动的处理好类似问题。 从物管企业自身来讲,其产品就是服务,依照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那些想尽办法从业主身上,而在物业服务上却能省就省降低支出的物业企业必将遭到市场淘汰。目前我国的许多物业仅仅停留在物业的装修、供暖、清扫卫生、抄收水电费等常规性的原始服务上,而委托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面太窄,不仅不能满足业主或使用人多层次的需求,也使公司失去很大一块利润。 物业管理的最终发展目标是追求社会效益、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仔细留意生活周围不难发现,物业管理几乎涵盖了我们每个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给大家一个舒适的居家;高层办公楼宇物业管理给大家一个便捷的工作空间;商业楼宇、工业科技园区、特种行业的物业管理,都密切关系到市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不能否认,物业管理已成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没有健全的物业管理,现代化的城市管理就无从谈起。而物业管理的核心就在服务二字,唯有向服务要活力,才能越来越有生命力,也才能适应整个城市进步与发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