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9日讯记者张媛积极参与国家保障女职工有关权益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多年来,全总和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工会女职工组织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女职工劳动特别》的修订与完善。在今天全国总工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总工会副、处张世平如此表示。 张世平说,1998年全总在《关于新经济组织女职工劳动状况的调查报告》中首次提出修改的。之后,在地方各级工会的配合下,全总又针对女职工劳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开展了不同所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状况、非公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情况、女农民工特殊权益情况等十余项专题调查,形成了调研,呈送有关部门。各级工会组织也先后开展了百余次专题调研,较为全面地了解和反映了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劳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对于的修订工作,全总积极建言献策。张世平表示,全总每年都要通过来自工会的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修订的议案、提案;2006年,在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修订的可行性报告和修改稿;2008年,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修订草案送审稿;在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大检查中多次就修订工作提出具体。 据张世平介绍,在修订工作列入立法计划后,全总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先后组织召开20多次有部门、社会团体、有关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先后8次组织省级工会提出书面意见和,收到意见和近千条,并协助国务院法制办汇总各地有关部门报送的意见和。特别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后,全总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并将各地工会反映的262条修改意见进行归纳汇总,以书面形式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据悉,特别已于近日正式颁布实施。围绕特别的宣传贯彻和履行监督职责,各级工会将着力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迅速启动特别宣传月活动,加强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编印百题问答、单行本、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将学习特别纳入各级工会院校干部培训课程;举办宣讲员培训班,开展宣讲活动。二是扎实推进特别的贯彻落实,将成立督导组层层开展专项督查;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并完善特别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文件;推动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尽快启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研究;深化女职工“关爱行动”,为女职工送法律、送援助、送关爱;大力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专项合同的全覆盖,积极推动特别内容纳入女职工专项合同;组织专家队伍,加强女职工工作的督导和研究,形成推动工会女职工事业发展的工作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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