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市2019年至2021年知识产权和深圳标准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市市场监管局是知识产权和深圳标准专项资金的管理执行部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或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深圳标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标准制定修订、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项目等方面。 2019-2021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规模合计20.11亿元,其中国家下达资金2.84亿元,占14.14%;省下达资金1.52亿元,占7.58%;市级财政资金15.74亿元,占78.29%。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规模合计3.14亿元,均为市级财政资金。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近年来,深圳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和“深圳标准”城市发展战略,市市场监管局制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为知识产权和深圳标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提供了较完善的制度保障,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的激励引领作用。深圳知识产权多项核心指标保持全国领先态势,在2020年中国营商评价中获全国城市第一,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截至2021年底,深圳市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263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677项,深圳成功创建成为全国首个“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探索创新大湾区标准化协同机制”被国家发改委作为首批清单向全国推广。 大张伟经纪人刘迎 1.市市场监管局未完成《深圳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中的 “专利商标行政执案量年均增幅”“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等指标任务。 2.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资助信用核查工作不到位。一是信用审核工作缺乏明确标准;二是未及时将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完整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三是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四是向其他单位函询拟资助对象信用信息不到位。 1.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不足,使用分散。一是知识产权资金分配结构与深圳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突出的发展现状不匹配,资金大量投向创造领域,对后续运用、和服务等方面的投入不足;二是一般性资助体量大,均采取按件定额的资助方式,资金使用分散,对高价值专利培育不足质量引导不足,存在“撒胡椒面”的普惠性激励问题;三是资金分配集中投向于规模以上企业,对中小微企业扶持不足。 2.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一是绩效目标要素不完整,缺少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等方面的指标;二是绩效目标未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变化调整;三是部分绩效目标设置过低;四是绩效目标设置未能满足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 1.市市场监管局专家抽取产生、评审方式、履职评价、监督管理等不完善。一是未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管理,对不客观、实事求是的参评行为无相关追责机制;二是专家抽取不完善,未对专家库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存在随机抽取的专家专业背景与项目产业行业不相符的情况;三是市市场监管局专家库信息化管理水平低,知识产权专家库人员长期无更新,专家库难以满足评审需要;四是专家评审时间短,参评专家人数少,参评项目数量多,无法评审质量。 3.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存在内部控制风险。一是在未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的情况下委托市场主体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未按记录访问用户源地址。 4.市市场监管局资助的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存在前期规划不足、资金监管不严、平台效益不佳等问题。一是项目缺乏统筹规划,存在资源分散、资金浪费的问题;二是资助项目支出范围和标准不清晰;三是项目验收后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服务平台未有效发挥作用。 一是知识产权和深圳标准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知识产权最新政策导向和深圳市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发展规划,确保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并加强对目标任务的实施管理;按照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披露、共享、应用等相关制度和机制。 二是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资金分配结构,完善资助励政策,加大对后续知识产权运用、行政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强化质量引导,兼顾培育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突出、成长性强的中小微企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构建全面覆盖、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指标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合,严格预算约束。 三是内部控制和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完善专家管理和项目评审,强化对专家评审和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更新评审专家库信息,积极运用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评审验收复核机制,确保项目验收质量;规范内部控制,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提高网络安全和审批部门履职意识;加强资助项目实施前的统筹规划,完善资助项目支出范围和标准,强化验收后续的监管,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平台的使用效益。 一是知识产权和深圳标准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优化指标考核体系,完善关键指标监测,确保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专项资金项目信用审核标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对专项资金申请人(申报单位)信用审核具体业务规则,规范工作标准。 二是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规程》),对资金分配结构作了优化调整,运用领域将由3.45%增至约30%,领域将由4.42%增至约15%;《规程》增加“促进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培育工作励”“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励” 项目以加强质量引导,增加“中小微企业专利运用资助”“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经营审查资助”等以中小微企业为扶持对象的资助条款;调整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绩效指标设置,涵盖全部资金使用范围,与资金的工作任务和资金规模相匹配,根据项目预算、往年指标完成情况、历年增幅情况等合理制定;强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跨年错配”制度,科学制定年度支出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和执行年度预算。 三是内部控制和项目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稿,制定《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履职情况评价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等,完善专家评审监督、验督、争议解决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专家评审和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服务期长、资金量大的项目,加强中期和检查,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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