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相关,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有,未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的,或未纳入财务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种资金。 “小金库”虽“小”,但危害“大”。“小金库”滋生贪污,腐蚀领导干部,损害干群关系,正常的经营秩序,逃避国家税收,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小金库”普遍存在私存、随意进出、收支混乱无账等现象,少数人挥霍无度、无所、滥发钱物、高档消费,助长了相互攀比、奢侈之风,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小金库”由于具有隐蔽性,只有少数几个人掌管,可以随意开支,失去监督,成为滋生的“温床”,助长了钱权交易的歪风,使少数干部违规违纪甚至犯罪的道。 由于“小金库”本身是暗中存在,通过违规收费、巧立名目套取资金等非正常手段设立的“小金库”,属鸡的属相婚配表打乱了单位经营收支程序,造成巨大管理漏洞。引起思想、变质,产生贪污行为,诱发经济犯罪。在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的同时,给个人和家庭幸福也造成了灾难。 设立“小金库”的实质就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少数人或小团体好处,变相侵占、转移和私分国家和单位的收入、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通过做假账、违反财经纪律设立的小金库,严重削弱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涉及的资产和资金游离于财务核算之外,缺乏财务和审计监督,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造成单位资金和分配上的不均衡、不合理和不公平。 · 用励资金、社会捐赠、企业高管人员兼职薪酬、境外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劳务费用结余等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 · 虚列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等人工成本设立“小金库”。 治理“小金库”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督促落实,还需各部门通力合作、合力共为,切实形成治理“小金库”的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以“小金库”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动态完善“两库”建设,突出源头风险防控,构建长效机制。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经营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处理设立使用“小金库”责任人的力度越来越大。 因此,各职能部门不仅要杜绝设立“小金库”,还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盯控关键环节,完善内控机制,积极构建“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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