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先生在发布新加坡国家禁毒政策的部长声明,声明主要涵盖四个方面,本文重点阐述毒品的危害深远,新加坡立法以解决死刑犯法庭程序的问题。 现在,我要谈谈有些人我们的做法。我们的方法确凿。人们可以看到世界各地正在发生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我花了一些时间逐个解释一些国家--第一世界国家、南美洲国家、美国国家和本地区国家。 尽管如此,近年来,仍有一小撮人试图用关于毒贩和死刑的错误信息。他们试图通过展示不公平的刑事司法制度对毒贩不利的形象来人们的同情。他们发布毒贩童年的视频、图片和故事,分享对其家庭的采访。他有一个兄弟;他有一个姐妹;他有一个孩子;他有一个童年。并把毒贩描绘成不幸的者--他没有钱,所以他贩卖毒品。 但他们忽略了案件的事实。他们忽略了毒贩对者造成的。他们美化了毒贩。他们不为者发声,不为被毒品夺去或毁掉的生量发声,也不为毒贩贩卖毒品的初衷--赚钱--发声。者还有妻子、姐妹、孩子和父母。这些人也都会受到。 刚才,我讲述了一些国外毒品的故事。在新加坡,我们也看到了令人的故事。去年年初,一名男子因与自己 17 岁的女儿分享甲基苯丙胺()而被判罪。女儿依赖他来维持,几个月来一直没有说出。 在去年的另一起案件中,一名 31 岁的男子,他吸食了各种毒品,并在吸毒后开车,将租来的车撞向一辆公交车,身亡;还撞伤了公交车上的其他 7 名乘客。 下一张幻灯片显示的是一个犯罪现场的照片,一名男子在服用(LSD)后,地刺死了自己的母亲,并用拳头了自己的祖母。吸毒并非没有者,所有这些都是被某些人美化的贩毒者造成的。 下一张幻灯片展示了一个令碎的案例,者还没有发出自己的声音,生命就被夺走了。这是一具两岁半女童的遗体。她被自己的亲生父亲,而父亲是一名吸食者。为了自己的,这名男子了尸体,并将其藏在锅里以其。 多项研究表明,毒品的危害对下一代影响深远。竹脚妇女儿童医院最近的一项文献综述发现,孕妇吸毒会对胎儿造成严重危害。她们的孩子出生后可能会有先天缺陷,如呼吸窘迫综合症或脑部发育不全。新生儿还可能出现药物戒断症状,增加患病风险,甚至导致婴儿死亡。 社会和家庭发展部 2020 年的一项研究发现,父母犯有毒品罪的儿童将来不幸刑事司法制度的可能性是其他儿童的五倍。 但是,在那些反对死刑的人的和文章中,通常都看不到这些事实和图片。取而代之的是毫无根据的、片面的说法和半真半假的事实。这些毫无根据的也是针对等待死刑的囚犯--我称他们为PACP。这些使人们对法律程序产生怀疑。他们对和表示怀疑。 例如,去年(2023 年)5 月,《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法案》(POFMA)针对 10 个社交帖子和两篇在线文章发出,因为它们包含有关法院判处的死刑的虚假陈述。Transformative Justice Collective、The Online Citizen Asia、Andrew Loh、Kirsten Han 和 M Ravi 这五方继续发表虚假声明,声称一名PACP在记录陈述时被提供翻译。尽管法院明确表示正好相反,但这是对刑事司法系统的公然、虚假。 其中一些积极曾帮助被的贩毒者提出毫无根据的法律申请。申请通常是在最后一刻提交的,而那些帮助提交这些申请的人往往躲在PACP及其家人的背后。在一个案件中,有七份上诉后申请,都被法庭驳回,因为它们都没有法律依据。在实质性上诉被驳回后,又接连提出了 7 项没有依据的申请。在第七次上诉后申请中,通讯员的电子邮件地址 - - 是由一名家庭提供给法庭的。 这显然不属于该家庭,而可能属于一个反死刑活动人士。法院驳回了这一申请,称这是一项明目张胆、伪装不当的申请,目的是判决的执行。换句话说,这是对程序的明显。 由于今天有许多这样的申请,我们有一些PACP,尽管他们的案件十多年前就已判决,但他们的判决尚未执行。 伊斯坎达尔.本.拉赫马特(Iskandar bin Rahmat)就是这样一位 PACP。他不是一名毒贩,但他的申请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我的观点。他了一对父子,地。我想人们会记得他们是高文双重案--一名67 岁的父亲和 一名42 岁的儿子。事实上,其中一名者甚至被拖着沿着上实龙岗走了将近一公里。他这么做是为了钱。2015 年 12 月 4 日,他被高庭判处死刑。七年前的 2017 年 2 月,他的上诉被上诉法院驳回。从那时起,他已经提出了九次申请。[请 内政部长的,报告,2024 年 5 月 8 日,第 95 卷,第 136 期,书面声明更正部分内容。] 其中一些申请仍在进行中,我对法院正在审理的申请不作任何评论。那些已经处理过的案件都被驳回了。很明显,这些案件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了诉讼程序。 因此,为了更好地处理这种情况,更好地处理在临刑前最后一刻提出的无理申请,通过了一项法案,即《死刑案件上诉后申请法》,简称 PACC。该法案将在几周内很快生效。该法案旨在保障司法和。它引入了新的要求,以减少诉讼可能出现的延误。 例如,如果PACP已被上诉法院维持原判,那么他或她将被要求申请许可提出 PACC申请。根据简化后的程序,只有上诉法院可以审理该申请并批准暂缓执行。作为申请的一部分,当事人必须说明申请的理由以及没有及早提出申请的原因。 但是,即使在该法律生效之前,36 名PACP也曾于去年9月提出上诉后申请,质疑该法律的合宪性。该申请最近被上诉法院驳回。PACP没有资格提出这样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事实只能说明PACP了法院的程序。 就在法院驳回上诉的一天之后,36 名PACP(其中 34 人是先前提出上诉后申请的相同当事方)提出了另一项上诉后申请,现在所依据的是其他事项。 我不对这些当前申请的曲直发表评论。我对无理申请、程序以及所有其他类似意见的评论,仅适用于已被法院裁定并驳回的申请。我所依据的是法院本身的说法。 在所有上诉和赦免途径都已用尽后,有大批 PACP 联合向法院提交申请,这已不是第一次。在过去几年中,至少有另外五份此类联合申请,每份申请涉及 10 多名 PACP。《死刑案件上诉后申请法》生效后将处理许多此类申请。 我们现正考虑还需要做些什么来确保这项新法案能够得到适当支持。如有必要,我们将向汇报。我希望向各位议员和新加坡人民明确表示:请放心,我们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解决这种程序的问题。 1.凡本号注章类型为“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属于看南洋和新加坡眼所有。其他、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新加坡眼”。 2.凡本号注章类型为“转载”、“编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或编译自其他,目的在于传递更多有价值资讯,并不代表本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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